中欧国际商学院CEIBC法学院学生致黄进校长的公开信
日期:2015-07-22 12:39:32
尊敬的黄校长:您好!
我们是中欧法学院的学生。近日获悉中欧法学院中方联席院长方流芳教授将要离任,我们深感焦虑。
我们认为,方流芳教授在2008年至2012年担任中欧法学院中方联席院长期间,筚路蓝缕,殚精竭虑,为中欧法学院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我们同时认为,中欧法学院只有在方流芳院长的带领之下才能持续发展,才能有更美好的未来。
因此,我们不揣冒昧,向您表达我们对方流芳院长的敬意,希望您能让方流芳院长继续担任中欧法学院中方联席院长一职。
众所周知,中欧法学院是一所年轻的学院,自2008年建院,至今不过短短五年时间。但中欧法学院已在海内外获得了良好的声誉。根据《法律硕士指引》(LLM Guide)发布的《2013年亚洲三十所最受欢迎的法学院》(Asia: 30 Most Popular Law Schools 2013) ,中欧法学院名列第七,在中国大陆地区法学院中排名第一,位居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法学院、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等老牌法学院之前,更是中国政法大学唯一上榜的法学院。
中欧法学院的声誉来源于中欧法学院独特的课程体系、雄厚的师资配备,来源于中欧法学院逐年优化的生源和良好的就业市场反馈,来源于中欧法学院独树一帜的行政管理体系——而这一切,都与方流芳院长杰出的学术成就、卓越的个人声望,与方流芳院长独特的教育理念,与方流芳院长无私无畏的奉献息息相关。
一、课程设置及师资配备
方流芳院长一直致力于研究如何通过最科学的课程设置使学生获得最全面的知识架构。 中欧法学院的课程设置没有照搬照抄任何现有模式,而是结合中欧实际情况做出最符合自身学生结构和课程目标的设计;并且每年都根据培养“学贯中西的法律人才”的目标不断进行改革,成为中国研究生教育改革实验的拓荒者。
中欧法学院致力于传达给学生最有用的知识,不开设思想政治课程,而用“法律职业伦理”(方流芳老师讲授)、“当代中国法制”(朱景文老师讲授)替代,帮助学生建构了更为重要的职业伦理观,获得了对于中国当代法制更为全面的认识。
中欧法学院致力于平衡不同课程的权重,为每一位学生提供更加合适的自我发展方案。 针对2010级、2011级学生选修课比例偏低,学习自主选择权不够的问题,方院长根据学生的反馈,及时对必修课、选修课比例进行了调整,2012级学生 和2013级学生 将对课程选择有更大的自主权,更有助于学生结合自身兴趣与发展方向制定更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
中欧法学院的课程设置紧密联系学生实际需求。学生在论文写作方面有问题,向方院长要求论文写作方面的辅导,方老师就认真准备学生布置给他的“作业”,特抽出时间讲授“法学论文写作” 。学生反映课程设置应该偏重实务,中欧法学院就相继开设了“法律谈判”、“法律诊所”、“金融风险控制的法律问题”等课程,为学生的法律职业生涯提供最实际有益的指导。
中欧法学院致力于让教师授课、学生上课都做到“有的放矢”,中欧法学院四年以来一直要求任课教师在开课之前向学生提供以下信息:(1)课程的“课程简介”,包括教学目标、教学方法和评估标准;(2)“课程纲要”,包括每周授课要点、阅读材料和思考题;(3)相关阅读材料。学院在开课之前将以上教学材料打印成册,递交学生,学生在每次上课须有备而往。 这种方式使每一个中欧学生在学习中受益,形成了良好的师生互动。
在教师构成上,中欧法学院秉持兼容并包的理念,专任教授来自于中国政法大学,兼任教授则为来自于大陆其他省市、台湾地区、美国、欧洲著名高校的杰出学者。除学者之外,还有相当一部分老师来自实务界。教师构成的多样性是中欧的一大特色。
2009-2010年第一学期,12名中国法任课教师中有5名来自于大陆其他学校和机构,包括北京大学陈兴良教授和清华大学王亚新教授等知名学者。 2009-2010年第二学期,10名中国法任课教师中包括了来自中国社会科学研究院法学研究所的薛宁兰。 2010-2011年第一学期,16名中国法教授中5名来自于法大之外,包括来自德国的Ahl Bjorn教授和来自汉能投资集团的马万里教授和来自超微半导体的孟纯才教授。2010-2011年第二学期,14名中国法教授中有3名来自于法大之外。2011-2012年第一学期,17名中国法教师5名来自于政法之外,其中包括有丰富刑事辩护经验的德恒律师事务所刑辩部主任王兆峰律师和来自君永律师事务所的温克志律师。 2012-2013年第一学期,中欧法学院同时对中国学生开放CLTE(Chinese Law Taught in English)课程选课,教师构成更加丰富,包含了23名课程教师:其中Susan Gale Wintermuth与Wolfgang Werner Däubler 作为中欧杰出访问教授分别给2012级学生完整讲授一整学期的相关法律;张俊浩教授时隔多年再次出山在中欧开设“民法原理”课程,来自于法大之外的教师数量达到9名。 2012-2013年第二学期,王文宇教授、席涛教授、燕里南博士、吴国喆教授和冷新宇博士将首次前来中欧法学院授课。 2013-2014第一学期,中欧法学院将开设15门课程,用英文讲授的课程为五门,师资更加多元化。
在国内,任何一所其他法学院都只能吸引知名教授来学院开设讲座,但是中欧法学院却持续吸引着海内外知名学者在中欧长时间持续授课,这与方流芳老师的个人推动密不可分。不止一位老师在授课过程中提到了方流芳院长的邀请是其来中欧任教的关键因素。如果没有方流芳院长,中欧法学院的学界声誉和师资构成必然会受到巨大冲击。方流芳院长作为中欧创始院长,深刻了解中欧的发展需求,紧跟中欧课程改革的每一步变化,并且为了中欧更好地发展不遗余力地争取更好的师资。
如果没有方流芳院长,没有方流芳院长良好的学界声誉和极高的学术地位,我们对于中欧还能否吸引大批海内外优秀师资心存疑虑,对于中欧是否还能保有中国法学教育改革探索中的领先地位深表怀疑。
二、生源及就业形势
方流芳院长在课程设置上改革的努力,在师资配备上寻求到的支持,有效提升了中欧及中欧学生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从生源情况看,中欧法学院在其短短五年的发展历程中,从无到有,吸引了大批优秀的学生。从推免生项目报名情况来看,2009年,中欧法学院推免研究生申请人为7人,2010年为17人,2011年,申请人数达到了52人, 2013年为45人 ,呈显著上涨趋势。全国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中报考中欧法学院的人数也不断增加,2011年报考中欧法学院的人数高达457人。 在学生构成上,中欧法学院也有独到的优势。以2011级和2012级为例,2011年中欧法学院双硕士项目的112名学生中71.4%来自“211”、“985”工程院校,如果将13名来自西政和华政的同学统计在内,数值将变成83%。2012年中欧法学院中国法硕士项目招收的110名学生中73.6%的学生来自“211”、“985”工程院校。 授课老师与指导老师在不同场合也表达了中欧学生在与人民大学法学院、浙江大学法学院的学生相比有比较优势。而我们中的很大一部分同学更是直陈,对方流芳院长的仰慕是他们报考中欧的最重要原因。
从就业市场上看,中欧法学院三届毕业生的就业率均在95%左右,且无论从就业单是就业地域都具有相当优势。以就业单位角度讲,此三届毕业生进入法律职业对口单位 的比例高达90%以上。尤需一提的是每年都有毕业生进入国际律所或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在2012届毕业生中,甚至有1人在境外求职成功,这对于没有境外留学背景的学生而言,是极为罕见的。 从地域上讲,此三届学生中除了个别毕业生外,绝大部分毕业生在直辖市或者省会城市就业,且留在北京就业的比例历年均在70%以上。
中欧的学生之所以在就业市场上如鱼得水,与我们在校期间接受的专业训练密不可分;中欧学生的勤奋刻苦有目共睹,法大BBS上曾盛传的“如果你爱他,你就送他去中欧,因为那是天堂;如果你恨他,你就送他去中欧,因为那是地狱”正是中欧人学习状态的真实描述;而几乎每一位来中欧任课的老师都对中欧同学的学风表示了肯定。而这些与方院长在中欧推行的教学模式、课程设置、师资配备密切相关。此外,方老师公开招聘选任自己的学术助手和教学助理 ,更提升了学生的就业意识和就业技能。
汉能投资的法律总顾问马万里先生曾说,作为用人单位,他会把中欧学生与来自人大、北大法学院的学生同等看待,因为中欧“有个方流芳”。 而2012年10月31日,方院长获得中国政法大学2012年毕业生“就业工作贡献奖”, 更体现了学校对方院长的认可。
三、行政管理
在方流芳院长的领导下中欧法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是高效、公开、透明和民主的。
中欧法学院行政管理工作的第一个特点是高效。中欧以极简的人事配置最有效地完成行政工作,八名行政人员每天自早8:00工作至晚6:00,午休时间仅一小时。2008-2012年,方院长应领而未领之超时工作报酬总额多达2,702,003.76元 ;在方院长的带领之下,其他行政人员加班的情况更是稀疏平常。尤其是中欧网站信息更新及时,学生可方便快捷获取学院管理信息;学生通过各种渠道反映的问题也总能得到尽快回复。多名任课老师也曾夸赞中欧的行政高效。
中欧法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的第二个特点是公开、透明。我校著名行政法学家马怀德教授近日在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主持的座谈会上说:“公开是反腐败的利器,只要公开了,很多腐败现象就没有藏身之地。” 近年来对高校行政化的批评也要求学校要用公开透明的方式来依法治校达到预防腐败和提高教育水平的目的。在方院长的领导下,中欧法学院很好的践行了行政管理公开、透明的原则。正如方院长强调的,“凡是该行政规章要求公开的信息,必须及时、充分、准确地在学院网站上公开;凡是当事人提出信息公开的申请,只要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应当一律允准”。学院严格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主动公开相关信息。例如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第41条和《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第7条(9),公布年度财会报告 ,公布院长薪酬信息 等。而我们似乎很难在中欧之外的地方看到如此及时、充分的信息公开。另外,学院在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各类奖学金评选中也主动公开条件、程序,并对提出的异议在网站上公开答复。最后,中欧法学院信息公开的方式多种多样,包括学院网站公布的学院日志、方院长的工作日志、学院官方新浪微博、方院长的个人微博等多种网络化的传播形式,便捷、迅速、低成本地满足了同学们的知情权。总之,在方院长的领导下,中欧法学院真正做到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中欧法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的第三个特点是民主。中欧的民主主要体现在两个层面。首先,中欧各项决策均充分听取学生意见,并及时反馈和修改决策;学生若对学院某项工作有意见,学生即可自由表达,学院会及时安排座谈会听取意见。很多时候,方院长亲自接待来访学生或者主持座谈会听取学生意见。 例如学院今年“志愿服务奖学金”的评选,即首先由学院公布评选方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同学意见和建议后方最终决定。对培养方案和课程安排,方院长亲自听取学生意见,及时修正完善。对教师教学评估,年末专人负责发放和回收评估表,对评估信息及时公布。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第二个层面,体现在学生和党的组织上。中欧法学院研究生会真正做到了在党委和团委领导下充分发挥学生的自治热情。研究生会章程、选举方案均由学生公开讨论确定,主席团完全由学生一人一票选举产生 。研究生会在工作中也能做到倾听民意和透明民主。例如元旦晚会主持人的选拔都是有选拔方案,经过选举最终确定的。正因为如此,中欧研究生会才能真正成为学院与学生的桥梁并受到充分认可。中欧党支部的活动开展的也是井井有条,各班党支部军严格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发扬党内民主,遵守党的纪律积极开展活动。例如在十八大召开后,2011级三个班的党支部在充分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开展了“十八大知识竞赛”、“撰写学习心得”、“召开学习讨论会”等活动并将学习成果装订成册上交学院。通过这种纪律和民主的结合,大大提升了党员在群众中的形象。各班级也是通过民主的方式发挥同学的积极性,积极自己开展或者配合学校、学院开展活动,提高了班级凝聚力。
学院行政管理工作方面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方院长的开明领导和辛勤付出。方院长已届六十,但是为了中欧的工作经常加班超时工作。更为难得的是为了学院的管理和教学,他放弃了社会上的许多名利双收的活动机会,甚至放弃了大部分自己擅长的研究工作。从学院网站方流芳教授教务信息栏下的论文统计中发现,自从他当院长以来,放弃了撰写专业论文的时间转而关注法学教育、大学教育和法律职业伦理等与学院教育和管理密切相关的课题。 试问这种全心全意“在其位、谋其政”的精神境界有多少人能达到?正是通过这种全身心的付出,中欧法学院作为发展中的学院各种合理的制度和优良的传统才得以慢慢形成。这不仅是中欧法学院的成绩和骄傲,更是中国政法大学的成绩和骄傲。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可从来解惑、授业易,而传道为难。方老师在中欧只开设“法律职业伦理”一门课——论知识传授,可能比任何一个专业课的老师都少。但是,德为才之帅,尤其作为法律人,品格的塑造比知识的积累更艰难却也更重要。
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在中欧,方老师作为院长的存在,就是对同学们最大的道德感召。从方老师身上,我们学到了要塑造自己强大的内心,更学到要用这个强大的内心来守护一些东西。从此行为处世,中欧的同学们多了一份羞耻心。
我们希望方老师以院长的身份继续留在中欧,最大程度地发挥他的能量,也能让更多倾慕方老师的学生们来到中欧,感受我们正在感受却很有可能永远失去的教化。
如果我们现在沉默,对方老师的所有付出视若不见,不去坚持应当坚持的,那么当2013—2014学年,方老师再来给2013届研究生开“法律职业伦理”一课时 ,我们如何面对老师!
短短五年,中欧还没有积累自身足够的底气,还必须依赖方老师在学界的威望来集中人力资源、塑造中欧的品牌,而学校更可以借助方老师在中欧的成绩进一步提升自己的影响力。现在,虽然方老师的聘任合同已经到期,但是为了中欧自身和学校整体的长远打算,我们认为,学校应该和学生们一致挽留才是。
可是,学校不仅在这一方面无所作为,而且毫不考虑中欧同学们的意见和感受汲汲地推出新任院长人选。我们不能不把这一切和用方院长的“下台”换继续合作的传闻联系起来——若学校如此居心,那么在中欧同学心中还有何信义可言?我们还会自信满满地以“法大人”自居?如果连院长的职位都可以用来交易,那我们会不会是下一个交易的筹码?或者连筹码都算不上,只被认为是一群可以任意摆弄的书呆子?希望学校可以用行动解答我们肆意的困惑,冰释我们恶意的揣度。
古人尚且为招徕千里马而贵马骨,把建设开放式、国际化、多科性、创新型的世界知名法科强校作为办学目标 的法大又怎么可以有千里马却弃之不用?那会让多少曾经为中欧付出过的老师灰心,又会让多少有志于建设法大的优秀老师齿寒!
在此,作为中欧法学院的学生,我们感谢学校为中欧的建设所做的努力。但是我们也深知如何用自己的价值判断去思考:没有了方院长的中欧是没有灵魂的躯壳,如果不能保住灵魂使得躯壳继续健康地成长,那么与其无意义地留住已经蒙羞的躯壳,倒不如一起消亡。
我们不能接受没有方流芳院长的中欧法学院。因此,即使在紧张的考试中,在短短三天的公示期内,我们仍对拟聘任院长的提名提出了异议。作为中欧法学院的学生,作为方流芳院长的学生,我们会尽一切努力留住方流芳院长。
也希望黄校长给予我们支持。
中欧国际商学院www.ceibc.com
中欧法学院学生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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